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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边话明史——过于执的悲剧



昆剧《十五贯》里,塑造了三种类型的封建官吏:周忱、况钟、过于执。周、况都是实有其人,过于执是虚构的。对舞台上的周、况的鉴赏并不难,对过于执却不易盖棺论定。他诚然是一面镜子,但镜子里面的眼耳口鼻,却是无数的过于执撮合而成的。他没有留下文集,却留下生活里的“过于执主义”。我觉得《十五贯》里塑造得最成功的形象还是这位过老爷。

过于执是一个知县,旧时所谓亲民之官,属于基层的,和老百姓接近的机会最多。从剧本看,他一不枉法,二不舞弊,他还是须生材料,而非小丑胚子,他的灵魂世界并非像《窦娥冤》中的楚州州官那样肮脏,一见告状来的连忙下跪,因为“但来告状的就是我的衣食父母”。过于执错判好人,放过坏人,主观上没有不良杂质,和娄阿鼠根本不认识。如果他是出于受贿徇私,对我们就是“没工夫唾骂”了,没什么深思的必要了。他的鼻子上,确实是不应该画上白粉的。

他出场时,有这样的自白:“想我过于执自从到任以来,幸亏我善于察言观色,揣摩推测,虽然民性狡猾,一经审问,十有八九不出我之所断。上自巡抚,下至黎民,哪个不知我过某英明果断!”剧本作者让他这样说,自然为了加强讽刺的效果,但我们无妨看作他个人的抱负:他确实想管好地方,维护法纪,因而就得严惩杀人凶犯。然而苏戍娟和熊友兰两个年轻人的性命,差一点就作了他刀下之鬼。

他把苏、熊定为杀害尤葫芦的凶手,也不能说他毫无根据。苏戍娟和尤葫芦本非亲生父女,命案发生后,苏、熊又同行客路,熊所带的铜钱数目恰恰是十五贯。这一系列迹象,任何精明谨慎的官吏,也会把两人作为主要的嫌疑犯来侦查以至拘押。

接着,他对苏戍娟亲自做了观察、审问,更加强了他推断的信心:“看她艳如桃李,岂能无人勾引?年正青春,怎会凛若冰霜?”他已经深入到案犯的生理上和心理上的特征了。在他的档案中,当时一些所谓“风化案”的女主角,年轻貌美、性格放纵的想必很多,因而就得出了这种盖然性的逻辑。过去的经验告诉他,很多年轻貌美的女子曾经受过别人的勾引,苏戍娟怎能例外?他知道马是四只脚的,那么,凡是四只脚的自然都是马了。他以盖然性代替了必然性,并以此构成那一套“岂能”“怎会”的“过于执主义”。还应当承认,由于过于执平时办案的严正无私,在他办理的命案中也确实惩办了一些坏人,像他说的上自巡抚,下至黎民,无不称赞他英明果断,也未必全属自我标榜,从而使他的自尊与自信日益膨胀。人们如果要从品德上去抓他什么把柄,他倒是有恃无恐,自负得很。这恰恰成为另一种包袱,发展到极端,那就成为《老残游记》里写的号称“清官”,实为酷吏的玉贤、刚弼之流。

然而过于执的悲剧也正在这里,他给予小民的灾难也更可怕。死于楚州州官之手的冤魂苦主,人们固然感到悲愤,但为“过于执主义”所毁灭的无辜者,人们更感到沉痛可怜。要不是碰到况钟,人们还不是以为死有余辜?可是况钟是难得碰到的,也不能不感到分外可贵了。

况钟在乍听到苏、熊喊冤时,也并不是马上相信他们:“若冤枉,何来条条罪情?若冤枉,怎有人证物证?”因此,他还是按照监斩官的职守,执行上司的判处,准备将苏、熊“斩首回令”。可是紧接着两人就齐声叫着“爷爷”,还先后说着:“人人都说你是爱民如子,包公再世,难道你也不分青白,看小人含冤而死吗?”“你要是屈斩良民,还算什么清官,算得什么爱民呢?”对于这位况爷爷来说,这些话实在是够尖锐的,难怪差役们要吆喝了,况钟却连忙阻止,并且耐性地盘问下去。一场冤狱至此才峰回路转,这一对青年男女的身上,重新爆出了生命的火星。

过于执以三木之下,“不消三言两语,被我判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哈哈大笑,引为得意;况钟却在发现案情的蹊跷后,让犯人喊冤申诉,这就是两个“民之父母”对待人民死活的态度。这一差别,和两人的官位、学问没有多大的关系。

过于执是不是认输了呢?在开始审问苏、熊时,由于两人嫌疑确实重大,他尚有可以坚持的理由,但后来况钟和他同到现场,况钟已发现许多破绽,并且一再向他暗示,他却带着情绪和况钟抬杠,如况钟发现娄阿鼠遗落的骰子要深究,他却讽刺说:“深究此物枉费心肠。”过于执要是真肯认输,这时候应该开始清醒了。

估计要过于执认输是不大容易的,因为他不相信自己办的案件有什么错;过去既然没有错,现在自然也没有错了。从这一点说开去,我倒觉得那位周忱也有可取之处,因为他起先虽十分固执蛮横,“绝难从命”,最后还是给况钟宽限数月,前往苏州、无锡去调查,且不管他主观动机是怎样,要是他固执到底,或者唤一个驯顺的官员去监斩,以他当时的职权,未尝不可以这样做,而且仅凭况钟嘴里说的这些理由,就停斩在刑场上的罪犯,也有使他冒风险之处。他说的“本院呵!一生唯谨,从来不是违常规”,那也是老实话。他如果不让况钟复查,照原判执行,即使事后查明昭雪,可是这一对青年男女已人头落地,再也受不到大明朝的阳光雨露了。

然而不管周忱答应况钟也好,况钟接受苏、熊的鸣冤也好,说到底,还是建立在人治的基础上:一个已经定了案的案件,可以因一个地方官吏(而且仅仅是监斩官)的意志来改变。相对说来,过于执办理此案,倒是经过形式上的三推六问的,结果却以人治的手段来平反。这正是一个十分尖锐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