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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史——麦瓦利



麦瓦利的内涵

麦瓦利在阿拉伯语中意为从属者和被保护者。在查希里叶时代阿拉伯半岛的部落社会,麦瓦利指非部落民的社会成员,包括获得自由以后仍旧依附于原主人的被释放奴隶和接受氏族部落保护的外来者,其地位介于部落民与奴隶之间。他们不能被随意伤害或出售给他人,但是在婚姻和财产继承等方面却不能享有与部落民同等的权利。出于种种原因,一些阿拉伯人丧失与自己部落的联系,被迫依附于其他部落,成为麦瓦利。更多的麦瓦利并不具有阿拉伯血统,而是来自半岛以外的其他地区。先知穆罕默德曾经拥有4名麦瓦利,他们分别是埃塞俄比亚人、希腊人、科普特人和波斯人。

伊斯兰教兴起以后,麦瓦利的内涵发生变化。皈依伊斯兰教的非阿拉伯人成为麦瓦利的主体,出身奴隶的穆斯林在获得自由以后亦加入麦瓦利的行列。麦瓦利中还包括一些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他们“出于某些原因失去或者不可能取得作为阿拉伯统治阶级成员的十足资格”。

《古兰经》明确规定伊斯兰教是属于全人类的世界性宗教,先知穆罕默德极力强调凡穆斯林皆为兄弟的平等原则。然而,宗教原则与社会现实不尽一致,两者之间差异甚大。欧默尔继任哈里发以后,阿拉伯人逐渐完成伊斯兰教化的进程,从而构成穆斯林社会的主体,民族差异与宗教对立的界限日趋吻合,阿拉伯人与伊斯兰教的合而为一成为哈里发国家统治制度的首要原则。因此,阿拉伯人往往将伊斯兰教看作只属于自己的信仰,或者将自己看作高于其他穆斯林的优秀民族,歧视皈依伊斯兰教的非阿拉伯人。倭马亚时代,阿拉伯人依然保留着血缘组织的外壳形式,血缘关系的残存明显助长着阿拉伯人排斥异族穆斯林的社会倾向;凡处于阿拉伯氏族部落组织之外的穆斯林,皆被视作麦瓦利。阿拉伯氏族部落成员与麦瓦利虽然同为穆斯林,但是两者之间的社会地位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异族穆斯林,尤其是被征服地区皈依伊斯兰教的土著居民,往往被阿拉伯部落拒之门外,不能被阿拉伯部落吸收为新的成员,无法成为哈里发国家的全权公民,而仍被视作阿拉伯统治者的臣民。麦瓦利的广泛存在,不仅根源于种族的差异,而且体现了阿拉伯部落的封闭性和排他性。

麦瓦利的社会地位

麦瓦利与阿拉伯部落民虽然均为穆斯林,其社会地位却不相同。在许多场合,麦瓦利不得与阿拉伯部落民并肩站立和并列行走,不得在人群中位居阿拉伯部落民的前面。阿拉伯人通常使用姓氏相互尊称,如阿布·某某或伊本·某某,称呼麦瓦利时却往往只提其名。麦瓦利如果应邀赴宴,往往不能与阿拉伯部落民同席就座,只能站立进餐,或者被安排在侧房就座。阿拉伯男子如果欲娶麦瓦利中的女子,只需向后者的阿拉伯血统保护人求婚。至于麦瓦利中的男子娶阿拉伯女子为妻,则被视作有严重缺陷的婚姻。相传,卢哈的一名麦瓦利曾因娶阿拉伯人苏莱姆部落女子为妻而遭200皮鞭的责打。波斯血统的著名圣门弟子赛勒曼·法里西曾经向哈里发欧默尔的女儿求婚,亦遭拒绝。阿拉伯人巴吉拉部落一名女子,虽然家境贫寒,却曾拒绝麦瓦利中某个富有者的求婚,备受时人的称道。

阿拉伯人常常向麦瓦利炫耀:“即便我们没有为你们做过其他的事情,但是我们拯救了你们的灵魂;即便我们未曾向你们施加恩惠,但是我们引导你们走出了迷途,给你们带来了真正的信仰,使你们放弃了愚昧的崇拜。”

胡姆兰是麦地那哈里发奥斯曼的麦瓦利,曾经指责阿拉伯人阿米尔·阿卜杜勒·凯斯出言不逊,有侮辱哈里发的言语,并且诅咒道:“愿安拉不要在我们中间增加像你一样的人。”阿米尔·阿卜杜勒·凯斯却说:“愿安拉在我们中间增加像你一样的人。”于是有人问阿米尔·阿卜杜勒·凯斯:“为什么他诅咒你,而你却祝福他?”阿米尔·阿卜杜勒·凯斯答道:“因为他们清扫我们的路面,缝补我们的鞋子,制作我们的衣服。”麦地那的纳菲·祖拜尔·穆提姆在参加穆斯林的葬礼时,每每询问死者的身份。如果死者是古莱西人,他便向死者的亲属表示沉痛的悼念;如果死者是普通的阿拉伯人,他也向死者的亲属表示悲哀的心情;如果死者是麦瓦利,他便说道:“他是安拉之物,安拉取走所欲取走的,留下所欲留下的。”

有些阿拉伯人甚至将驴、狗、麦瓦利三者相提并论,等同视之。麦瓦利则常常在自己的名字之前冠以主人的尊号,或者冠以所属部落的名称,表示相应的隶属关系和保护关系。由于阿拉伯人身世高贵,库尔德人、柏柏尔人和黑人皈依伊斯兰教后,大都希望自己的祖先具有阿拉伯血统。波斯人成为穆斯林后,多采用阿拉伯人的名字,甚至虚构与阿拉伯人的亲缘关系,以求提高自身的地位。阿里的次子侯赛因曾娶萨珊王朝末代皇帝叶兹德吉尔德三世之女沙赫尔·巴努为妻,波斯人常以此作为荣耀。

权利与义务的失衡

麦地那哈里发时代,麦瓦利人数尚少,他们与阿拉伯人之间的矛盾并不明显。倭马亚时代,伴随着广泛的社会交往,被征服地区的伊斯兰教化逐渐加深。自马立克当政以后,以波斯人和柏柏尔人为主体的被征服民族中的皈依伊斯兰教者在数量上逐渐超过阿拉伯血统的穆斯林。广泛的宗教皈依加剧了麦瓦利与阿拉伯穆斯林之间的社会对立,年金的分配和税收制度则是矛盾的焦点。

麦瓦利是哈里发国家的重要兵源,与阿拉伯人并肩作战。麦地那哈里发时代,麦瓦利仅占穆斯林战士的五分之一。到倭马亚时代,麦瓦利中的从军人数逐渐超过阿拉伯战士。在哈里发国家征服中亚和西南欧的过程中,麦瓦利的参战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712年,呼罗珊总督古太白·穆斯林曾经在布哈拉、基什、纳斯夫和花剌子模招募土著战士2万人,参与穆斯林在粟特的征服战争。然而,麦瓦利中的从军者大都只能组成步兵,不能充任骑兵,所得薪俸的数额与阿拉伯战士差异甚大,战利品的分配更是微乎其微。倭马亚王朝为了安抚麦瓦利,曾经将某些麦瓦利列入迪万的名册;穆阿威叶为他们规定的年金标准为15迪尔汗,马立克规定的年金标准为20迪尔汗,希沙姆时增至30迪尔汗。但是,此类规定很少能够付诸实施,大都只是一纸公文。

倭马亚时代,阿拉伯血统的穆斯林往往只纳什一税,麦瓦利却需承担全额的土地税,甚至缴纳人丁税,其纳税总额几乎与非穆斯林人口即所谓的吉玛人等同无异。马立克当政期间,伊拉克和伊朗高原皈依伊斯兰教的土著农民为了摆脱沉重的纳税义务并且参与年金的分配,纷纷遗弃土地而移居巴士拉和库法等阿拉伯人聚集的城市。伊拉克总督哈查只·尤素夫采取高压政策,不惜使用暴力手段遣返移入城市的土著农民,并且继续向他们征收皈依伊斯兰教以前所承担的种种赋税。717年欧默尔二世即位后,着力实行税制改革。欧默尔二世税制改革的要点是,一方面规定凡是穆斯林不论属于阿拉伯血统还是来自其他民族,只承担天课作为当然的义务,无须缴纳其他贡税;另一方面规定,土地税的征收取决于土地的性质而不取决于耕作者的身份。欧默尔二世的税制改革,旨在减轻麦瓦利的赋税负担,消除穆斯林社会内部不同民族之间地位的差异,进而鼓励被征服地区的土著居民改宗伊斯兰教。然而,欧默尔二世的税制改革只是昙花一现。720年叶齐德二世即位后,废止新的税制,依旧向麦瓦利征收重税。

倭马亚时代,哈里发国家的臣民分为四个等级:阿拉伯人、麦瓦利、非穆斯林和奴隶,其中只有阿拉伯人享有种种特权。哈里发国家在任命各级官职时,十分重视血统的因素。麦瓦利大都被排斥于政权机构之外,绝无仅有的几次任命亦曾引起阿拉伯人的公愤。伴随着伊斯兰教在非阿拉伯人中的广泛传播和麦瓦利的急剧增多,欧默尔的设想即阿拉伯人与伊斯兰教合而为一的原则和阿拉伯穆斯林统治非阿拉伯血统异教人口的制度渐趋丧失赖以存在的现实基础,麦瓦利的强烈不满和激烈反抗使得倭马亚王朝的阿拉伯人统治陷于无法克服的社会矛盾。